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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准备、检查检测所用的仪器设备,保证其性能完好可靠,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。
二、查阅被检测建筑物的基本档案,包括设计图纸、施工图及竣工图。
三、对被检测的防雷设施进行现场勘察和外观检查。
四、对建筑物的防雷设施依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进行检测。
五、检测项目的每项的检测情况和数据复读2遍,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入原始记录表,由检测人员、复核人员签名。在现场经复读需要对已记录的数据更改者,只能在原始记录上打“=”号,在同格上方写入新记录数据,不允许土改和擦掉。离开现场,原始记录不许改动。
六、对原始记录进行数据处理:
1、计算防雷设施的保护范围,并绘图。
2、对被检测的防雷设施作出鉴定。
七、打印检测报告
检测报告一式三份,一份由防雷中心保管存档,两份送受检单位。对不合格或有缺陷的防雷设施,应填写整改意见,交被检单位并督促整改。检测报告须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字,批准人审核、签发并加盖公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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